教学质量与建设

教学质量与建设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质量与建设 >> 正文

关于开展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各院(部)、处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双一流”建设水平,凝练立德树人、产教协同、科教融合成果,发挥高水平教学成果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科教产教协同育人、改革课程体系、完善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及其相关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围绕组织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优先考虑培育符合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及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需求高素质人才的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该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若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从其正式出版(版权页)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2.成果第一完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2016年以来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主要贡献;(3)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4)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5)每人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

3.各教学单位申报成果最多不超过3项,行政部门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实际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加强对教学成果的梳理、总结和凝练,立足于各学院、专业发展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和展示我校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特色,打好组合拳形成工作合力,培育出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成果,努力实现我校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新突破。

、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

2.各单位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依据限额排序推荐本单位申报成果。

3.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网络评审或会议评审,遴选出候选成果后报学校审批,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提交材料

请各部门于5月18日(周一)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纸版1份报至教务处,同时以部门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limanhong624@syuct.edu.cn,具体提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1.《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匿名成果申报书》(附件2)、成果研究报告(5000字以内),(电子版word格式)。

2.《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成果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不需提供原件),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电子版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联系人:李漫红联系电话:89385810

相关附件/myfile/file/20200501/20200501153031543154.zip

教务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