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178号)相关要求,将对我校2012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检查。2012年共立项12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7项,省级项目40项,校级项目80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写《沈阳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检查表》(详见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撰写相关课题的结题报告(10000字左右)或调研报告(15000字左右);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撰写商业策划书。将《沈阳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检查表》、相应的结题报告(调研报告或企业策划书)、取得的研究性成果(论文、专利、获奖情况、实物照片等)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于10月18日前上交到景唐楼(原1号教学楼)303室,联系人:闵庆祝,电话:024—89384178,邮箱:25359956@qq.com。
二、按照相关要求,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时至少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两篇或申请专利一项;校级项目至少发表省级及以上论文一篇或申请专利一项,否则视为结题验收不合格。
三、学生准备5分钟PPT,进行答辩。答辩时间:2013年10月23日,答辩地点:(原5号教学楼三楼学术报告厅)。学生结合PPT阐述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研究工作有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取得的研究成果等情况。
四、为了更好的展示研究项目,学生可以为评委老师提供你所研究项目的的实物、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五、各二级院(系)要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答辩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本院(系)学生参加答辩,保证结题检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
1、沈阳化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检查表;
2、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