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178号)相关要求,我校于2012年正式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4年共立项120项,其中省级甲类项目35项、省级乙类项目35项,校级项目50项。为保证训练项目有效、高质量的顺利开展,现决定对2014年立项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4年11月12日(周三)
二、检查方式:
以学生答辩的方式进行。
三、答辩地点:
通明楼(原5号教学楼)三楼学术报告厅
四、相关要求:
1、填写《沈阳化工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详见附件),经二级学院(系)审核盖章后,以各院(系)为单位,于11月7日前将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一份)上交到景唐楼(原1号教学楼)305室,联系人:闵庆祝,电话:024—89389106。
2、学生准备3分钟PPT,进行现场答辩。学生结合PPT阐述课题的研究情况、进展情况、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及预期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情况)等。
3、学校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评委对学生的研究项目进行现场提问,时间为2分钟。
4、为了更好的展示研究项目,学生可以为评委老师提供你所研究项目的的中期总结(纸质版)、实物、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5、各二级院(系)要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答辩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本院(系)学生参加答辩,保证中期检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
6、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顺利进行开展,立项时就成立了沈阳化工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群(群号:184694940),还未加入该群的项目组负责人请尽快加入该群,方便日后更好的通知讯息、开展工作。
五、相关说明:
1、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15年4月上旬,获批立项的项目,须在2014年3月末之前将课题研究成果(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情况)提交到景唐楼(原1号教学楼)303室,届时会举行结题检查答辩会。
2、按照相关要求,2014年国家级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时至少发表省级及其以上论文两篇(可以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申请专利一项(可以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校级项目至少发表省级及其以上论文一篇(可以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或申请专利一项(可以教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取得的研究成果不允许携带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老师和学生。没有达到验收成果要求的项目,视为结题验收不合格。
附件:沈阳化工大学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doc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