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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务〔2018〕4号签发人:金志浩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保证绝大多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新修订的《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本周开始进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要求公布如下:

一、预警对象

本次学业预警的对象为2015、2016级的在校学生(以教务系统中在校学生名单为准)。对于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学院(系)应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清理。

二、审查标准

依据《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进行学业预警工作(详见附件1)。

三、学业预警课程范围

2015、2016级学生依据《沈阳化工大学教学培养方案》(113试点专业以试点教学培养方案为准)审查。审查课程包括:

1.必修课;

2.专业方向课(选择学生所学的专业方向);

3.学科领域课中的限制选修课;

4.实践环节;

四、预警工作的组织机构

各学院(系)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系)学业预警工作。

五、工作流程

1.补考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系)辅导员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数据进行统计,确定进行学业预警的学生;

2.由各学院(系)辅导员向学生本人下达《学业预警告知书》(见附件2);

3.由各学院(系)辅导员组织符合四级预警以上条件学生填写《沈阳化工大学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审批表》(学院留存见附件6)。

4.教务处对各学院(系)上报的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并进行二次复审。

六、审查结果上报

请各学院(系)于3月16日前将附件(3-5)纸质材料报到教务科(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信息发至468125306@qq.com)。教务处根据附件5所填写内容将编入下一年级学生的学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学籍异动。

六、选课

3月22-24日编入下一年级学生可以通过网上选择课程(每学期修读课程不超过35学分)。第一次修读为首修,第二次修读该课程视为重修(重修无补考机会)。

附件:

1.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2.学业预警告知书

3.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结果汇总表

4.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明细表

5.学院学业预警情况的报告

6.沈阳化工大学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审批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抄报:校领导

抄送:学生处、校团委、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