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保证绝大多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本周开始进行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现将本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的要求公布如下:
一、审查对象本次学籍审查的对象为2011、2012、2013级的在校学生(以教务系统中在校学生名单为准)。对于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学院(系)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清查:1.未报到学生。因教务系统中的数据来自招生数据,部分学生未来学校报到,各学院(系)按照附件6的要求将这部分学生数据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删除(不可恢复)。对于2014年以后录取而未报到的学生,各学院(系)应于新生报到后一星期内按附件6要求报教务处。2.入伍参军学生。各学院(系)对因入伍参军而未在校学习的学生进行清查,按照附件7的要求填写清查数据,并将这部分学生的学籍数据异动到教务系统中。3.长期不在校学生。对于部分未按照要求回校注册或长期不在校而又未办理休退学手续的学生,各学院(系)应严格按照《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2012年10月修订)》的要求做退学处理。对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各学院(系)将学生名单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上报学校出具取消相关学生学籍的决定。各学院(系)应及时将相关决定报教务处备案。二、审查标准依据《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2012年10月版)进行学籍审查。三、审查课程范围2011、2012级学生依据《沈阳化工大学教学培养方案》(2010年版)审查;2013级学生依据《沈阳化工大学教学培养方案》(2013年版)审查。审查课程包括:1.必修课;2.专业方向课(选择学生所学的专业方向);3.学科领域课中的限选课;4.实践环节;四、审查程序1.各学院(系)对本部门学生的学籍进行审查;2.教学处对全校的学生进行审查;3.教务处核查各学院(系)符合降级和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对与教务处审查结果不一致的进行二次复审;五、审查结果上报请各学院(系)于3月13日上午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6、附件7上报到教务科,将电子版发至syuct@qq.com(附件1-7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请各学院(系)组织学生填写将附件3、附件4,并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批,并于3月13日上午12点前将附件3、附件4上报到教务科。各院(系)于3月13日上午12点前根据附件3、附件4所填写内容将学生的学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学籍异动申请。六、选课学生从编入下一年级开始一年内可跟随上一年级修读部分课程,但每学期修读必修理论课总数不能超过7门(不含体育课)。请各学院、系组织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包含2013-2014-1学期因学籍审查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于3月17日-3月21日在教务系统中完成选课操作。从编入下一年级开始一年内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如果能够期末考核一次性通过,则从编入下一年级开始一年后,经学生申请,学院(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后仍可跟随上一年级修读部分课程,但每学期修读必修理论课总数仍不能超过7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各院(系)组织学生填写附件5,并于3月13日前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报教务处审批。七、关于体育选课自2013-20114-2学期我校体育课开始按体育项目选课,对于因学籍审查降级的学生无法在网上完成体育课选课,选读体育课的学生请于3月17日去体育系办公室(体育馆1楼)办理体育课选课相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附件:1.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审查结果汇总表2.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籍审查明细表3.编入下一年级审批表4. 退学审批表5.非常规选课申请表6.未报到学生信息表7.参军入伍学生信息表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