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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保证绝大多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本周开始进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现将本学期学籍审查工作的要求公布如下:

一、审查对象

本次学籍审查的对象为2011、2012、2013级的在校学生(以教务系统中在校学生名单为准)。对于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学院(系)应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清理。

二、审查标准

依据《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2012年10月版)进行学籍审查。

三、审查课程范围

2011、2012级学生依据《沈阳化工大学教学培养方案》(2010年版)审查;2013级学生依据《沈阳化工大学教学培养方案》(2013年版)审查。审查课程包括:

1.必修课;

2.专业方向课(选择学生所学的专业方向);

3.学科领域课中的限选课;

4.实践环节;

四、审查程序

1.各学院(系)对本部门学生的学籍进行审查;

2.教学处对全校的学生进行审查;

3.教务处核查各学院(系)符合降级和退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对与教务处审查结果不一致的进行二次复审;

五、审查结果上报

请各学院(系)于9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将电子版发至syuct@qq.com(附件1-5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请各学院(系)组织学生填写将附件3、附件4,并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批,并于9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附件3、附件4上报到教务科。各院(系)于9月12日上午12点前根据附件3、附件4所填写内容将学生的学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学籍异动申请。

六、选课

学生从编入下一年级开始一年内可跟随上一年级修读部分课程,但每学期修读必修理论课总数不能超过7门(不含体育课)。请各学院、系组织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包含2013-2014-2学期因学籍审查编入下一年级的学生)于9月15日-9月19日在教务系统中完成选课操作。

从编入下一年级开始一年内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若补考后全部通过或可修读的理论课少于3门(不含3门),则从编入下一年级开始一年后,经学生申请,学院(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后仍可跟随上一年级修读部分课程,但每学期修读必修理论课总数仍不能超过7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各院(系)组织学生填写附件5,并于9月12日前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报教务处审批。

七、关于体育选课

本学期我校体育课实行按体育项目选课,对因学籍审查降级而无法在网上完成体育课选课的学生,请于9月15日去体育系办公室(体育馆1楼)办理体育课选课相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

1.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审查结果汇总表

2.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籍审查明细表

3.编入下一年级审批表

4.退学审批表

5.非常规选课申请表

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