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务〔2018〕13号签发人:金志浩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保证绝大多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新修订的《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从本周开始进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要求公布如下:
一、预警对象
本次学业预警的对象为2015、2016、2017级的在校学生(以教务系统中在校学生名单为准)。对于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状态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各学院(系)应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清理。
二、审查标准
依据《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进行学业预警工作(详见附件1)。
三、学业预警课程范围
依据《沈阳化工大学教学培养方案》(113试点专业以试点教学培养方案为准)审查。审查课程包括:
1.必修课;
2.专业方向课(选择学生所学的专业方向);
3.学科领域课中的限制选修课;
4.实践环节;
四、预警工作的组织机构
各学院(系)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系)学业预警工作。
五、工作流程
1.补考工作结束后,由各学院(系)从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数据进行统计,确定进行学业预警的学生;
2.由各学院(系)向学生本人下达《学业预警告知书》(见附件2);
3.由各学院(系)组织符合四级预警以上条件学生填写《沈阳化工大学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审批表》(学院留存见附件6)。
4.教务处对各学院(系)上报的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并进行复审。
六、审查结果上报
请各学院(系)于9月10日10:00前将附件(3-5)纸质材料报到教务科(附件3、附件4的电子版信息发至468125306@qq.com)。教务处根据附件5所填写内容将编入下一年级学生的学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学籍异动。
七、选课
9月13-14日编入下一年级学生可以通过网上选择课程(每学期修读课程不超过35学分)。第一次修读为首修,第二次修读该课程视为重修(重修无补考机会)。
附件:
1.沈阳化工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2.学业预警告知书
3.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结果汇总表
4.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明细表
5.学院学业预警情况的报告
6.沈阳化工大学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审批表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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