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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1)补考监考、班车、考务、巡考安排   

发布日期:2015-07-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次考试采用交叉监考安排,请各学院、系任课老师及教学干事认真核对、落实各科考试监考考务工作。如有遗漏和错误请及时与教务处隋丽萍联系,电话89389402。

本次考试安排是在沈阳化工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的,学生在网上可以凭学号和密码查询本人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教师可以通过教师号和密码查询本人的监考时间和地点。

一、考生注意:

1、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无公章无效)、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试有冲突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教务处(机关楼财务处楼上)登记,并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学生考试,考试设有冲突考场,冲突考场在5#336。

二、监考教师注意:

1、监考查询:

登陆教师个人的“沈阳化工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查询“条件”学年“2015-2016”、学期“1”

考试信息同时在教务处网站上有发布。

2、考试时间:

各学院(系)二级考试课的考核在2015年8月28日进行;全校一级考试课的考核在2015年8月27日、28日、29日进行。

3、考试地点:通明楼、应星楼(原5、6号教学楼)。

4、取卷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在考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安排采用交叉监考,不论一级课与二级课,考场在5#、6#教学楼的统一到5#教学楼316室领取试卷、答题纸;

5、违纪登记地点:

考场在敬仲楼、通明楼、应星楼(原5#、6#教学楼)的统一到通明楼(原5#教学楼) 316室登记违纪信息;

6、考试结束后到领取试卷的地点进行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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