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根据《沈阳化工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化大发[2019]69号)的规定,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本次补考的组织工作。
一、补考科目范围
1、限选、必修课程设补考。选修课当中除专业方向选修课设补考外,其它选修课(包括人文素质、任意类跨学科选修、学科领域选修)不设补考;
2、实验课、实践环节不设补考 ;
各学院(部)须严格按照《教学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性质核对系统教学任务中的课程性质,对与《教学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不符的,在系统中予以更正,以避免系统生成补考名单时漏掉考生数据。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学期期末考试专业方向选修、限选、必修课程成绩在40分以上(含40分),60分以下的学生,学校从成绩数据库中调出学生的数据(不含重修成绩在40-60分的),直接安排考场。学生不需要自己报名。
已经办理缓考(放弃课程考核)的同学,学校从数据库中调出学生的数据,直接安排考场。学生不需要自己报名。
以下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
期末考试违纪作弊、旷考、首修成绩40分以下、重修不及格及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都没有资格参加补考。
请同学们在考试前凭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仔细核对自己的补考科目,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教务处反馈,咨询电话:89389402。
三、补考时间
补考时间定在2023年9月1日(星期五)至9月3日(星期日)。 补考时间、地点安排、监考安排统一在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2:00后凭用户名和密码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查询条件为2023-2024学年第1学期)。
四、补考时间冲突的处理
补考时间若有冲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务处登记,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冲突考场。
五、成绩的录入
补考结束后由开课院部教学干事指定相关老师在网上录入成绩。补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6:00之前)。学生的补考成绩按卷面成绩录入。
六、补考的组织安排
1、本次补考实行交叉监考,监考安排发布后,请各学院(部)按《补考工作考试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二级课程的补考时间、考场安排由开课学院(部)教学干事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之前负责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二级课程监考教师名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一级课程的补考时间、考场安排和监考教师名单、巡考名单及二级课巡考名单由教务处统一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之前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
4、2023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学生到本人所在学院(部)教学干事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加盖院部公章)。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无公章无效)、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不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未加盖院系公章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教务处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