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学生考试规范要求
一、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顺序在指定位置就座。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监考教师应取消其该门课程的本次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内以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允许学生交卷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座后将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随时接受核验。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清理书桌并检查桌面上是否有文字、公式和图表等信息,如有上述情况,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向监考人员报告。
四、闭卷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手册、纸张(包括白纸)和通讯工具、电子词典、具有存储或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用品;开卷考试时,考生只能携带任课教师规定内的相关资料。
五、考生拿到试卷后,应立即将姓名、学号、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指定位置,姓名处不得有涂改痕迹。试卷不得自行拆散,草稿纸须在右上角签名,一律不得损毁,待考试结束后随试卷一同交回。
六、严格按照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七、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八、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不得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若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负责处理,考生之间不得互相询问。
九、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及草稿纸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交谈。
十一、违纪、作弊考生或其委托人不得围堵、访求监考人员讲情或要求从轻处理。
十二、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守则,对于违反考试守则和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倡议同学们互相监督,抵制不正考风,尤其对于替考、使用通讯工具等严重作弊手段,勇于劝阻、举报,为建立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共同努力。举报电话89388453、 89388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