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课题2016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现将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课题2016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辽高教会通字[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具体要求做好有关结题工作。
申请结题鉴定的课题负责人请于2016年12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6版)》,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装订格式按通知要求),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6)版》,一式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所有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一般课题每项需交纳结题鉴定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含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专项、省青年科研骨干专项课题)每项需交纳500元,由课题负责人自行承担,学校在报送材料时统一代交。
联系人:李漫红
联系电话:89388456
邮箱:limanhong624@163.com
教务处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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