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院(系)、处:
根据《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8]3号),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应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我省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及乡村振兴计划等重大部署,聚焦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
一般课题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应用价值。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不得兼报。申报重点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
三、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四、请各单位以部门为单位将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五、各部门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1份;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8版)》一式3份;③《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④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提前发送至54312330@QQ.com。
六、课题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2018年5月12日,联系电话:89388451,联系人:李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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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