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2018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受理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2018年度上半年的结题鉴定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二、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2.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重点课题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复印件、成果影响佐证等),按顺序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成果之一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
4.《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逾期概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教务处
联系人:李漫红
联系电话:89388456
电子邮箱:54312330@qq.com
附件/myfile/file/20180410/20180410145758745874.rar
五、其他事项
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成专家组对报送材料进行结题鉴定评审,鉴定结果将在辽宁教育科研网发布。
每项课题高教学会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相关费用支出。
教务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