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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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年度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进行2018年度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96号)要求,将填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现设57个本科专业均进行填报(见附件1),今年高考前省教育厅不再组织信息填报,报考期间面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将以此次填报数据为准。

二、各专业填报内容不同,详细内容请登录填报系统查看。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系统中,此次填报可根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从已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专业调出的教师,在调入专业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时不重复计算其数量和成果。

三、参加新设本科专业评估的专业(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需要填写支撑材料网盘分享链接,支撑材料内容包括:自评报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课堂教学效果、教师及学生成就等能够体现专业建设成果的相关材料。

四、填报工作在5月10日至5月17日期间进行,请各专业务必于5月16日上午9时前完成相关数据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

五、填报系统网址:http://zypt.upln.cn/sdb。各专业登录帐号为10149+下划线+专业代码(例如10149_080204),初始密码为89388451,各专业登录后可自行修改。

六、专业信息平台的不断完善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本科专业管理,建立常态监测机制和诚信体系,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教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服务高校预测决策,引导专业深化内涵建设、强化优势特色等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专业评估评价的基础及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按时、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的基础上,确保各项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七、请各学院(系)进一步明确质量主体意识,加强质量文化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建立数据填报、核查责任人制度。并于5月14日前,将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的《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附件2)报送教务处。学校将以此为依据,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和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

八、填报工作联系人:教务处 周洋

联 系 电 话: 89388451

附件:

1、沈阳化工大学本科专业列表

2、本科专业信息平台数据材料填报确认书

/myfile/file/20180510/20180510123478877887.xlsx

/myfile/file/20180510/2018051012340793793.doc

教务处

二○一八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