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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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决定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13-2018年度间批准立项的年度课题及各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其中,2016-2018年度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9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一份(有“案例”的课题),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两册。

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请,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各部门上报时,须提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9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电子版。

各部门受理材料时,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能,对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结题鉴定申请受理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1:00,电子材料发送至5431233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费收取标准

一般课题收取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收取评审费500元,用于上级管理部门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支出。

教务处

二○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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