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
教学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辽组通字〔2020〕22号《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兴辽人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教务处申报平台的一个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团队)不在申报推荐范围。
二、有关要求
1.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5月1日。
2.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5年内不能申报由省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3.申报人及所在学院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各学院申报教师请按文件通知要求(见压缩包)将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一式3份,电子版用光盘一并报送教务处刘艺,联系电话89388451,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6月26日下班前。
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
/myfile/file/20200620/2020062014050471471.rar2020 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