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务〔2015〕45号签发人:汪滢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5〕206号),我校组织开展2016年度沈阳化工大学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参照《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开展课题申报,原则上要求二级学院院长作为主持人申报高水平、学院层面项目1项;另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优秀项目限报3-5项。
2.选题范围参照《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具体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向应用型转变研究与实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研究与实践、成果导向教育模式改革与实践、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自主选题。
3.2013年校级教学研究基金项目主持人参照结题要求(其研究成果最低要求在国家承认的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两篇或国家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可以再次申报;但对于未能通过2016年1月校级集中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对所立项目进行撤项。
二、申报材料
1. 按部门推荐排序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附电子版。
2. 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申请书》(附件5),纸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2016年1月7日11:00之前
报送地点:教务处
联系电话:89388451
联系人: 李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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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推荐名额表
4.推荐汇总表
5.校级申请书
6.2016年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报:校领导
抄送:各学院(系)
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