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布)
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务2016〔11〕 号 签发人:汪 滢
关于遴选申报沈阳化工大学
第二批特色专业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相关专业:
为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专业建设,根据《沈阳化工大学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化大发[2015]23号)文件要求,现将遴选申报第二批特色专业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理念
特色专业建设要体现全方位创新思想,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锐意改革。力争在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及质量保障等方面探索和实践。构建“113”应用型人才培养新体系,即一个理念:需求(成果)导向教育理念(简称OBE);一种模式:CDIO(生命周期)培养模式;三化措施:协同化育人、家庭化培养、个性化指导。
二、实施进程
第一阶段:(2016年5月-2016年7月):本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学习、申报、遴选、培训、调研、研讨等工作。确定建设专业,启动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第二阶段:(2016年8月-2016年12月):在前期调研、研讨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勇于实践探索,根据成果导向需求,通过反向设计,进一步论证、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根据需求依次确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知识结构、培养方式、课程配置、课程体系,形成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三阶段:(2017年1月-2017年7月):在完善前两阶段任务的基础上,建设成果导向教育新理念、新模式下的教育管理机制,学校设立相关特殊政策,建立“教学改革试验区”,在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学生培养等工作中创新机制,大胆改革培养模式,为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保障。继续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实践基地的建设。
第四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2月):围绕成果导向教育的新特点,举办教学研讨会,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初步构建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新模式、新途径和新方法,走出独具特色的专业建设之路;相关专业对特色专业建设的培养模式进行初步总结。
三、申报与评选
(一)评选原则
1.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特色专业的评选要有利于专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调动各院、系的办学积极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我校专业设置的现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基础坚实、教师积极性高、影响力较广的专业进行建设,积极引导、培育,使这些专业形成生源足、就业好、适切度高的应用型专业。
2.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根据所申报专业的整体水平、社会声誉和发展潜力,严格标准,择优评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特色专业,一般应满三届毕业生,专业有丰富的办学经验。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受用人单位欢迎。
2.专业基础好,有一支悉心投入教学的教师队伍,生师比合理。
3.专业有丰富的校外实践实训基地,能吸引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工作。
4.每个学院(系)限报两个专业。
(三)申报时间
有条件的专业,通过认真学习有关资料认真研究新理念、新模式、新措施,提出自己的理解和实施计划,填写《沈阳化工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申报书》一式五份,于2016年4月7日前报教务处, 联系人 李漫红,联系电话 89388456,电子版发送至limanhong624@163.com。
(四)评选办法
1.采取院、系推荐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办法进行。
2.评审结果公示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四、特色专业建设保障
1.各专业所在单位为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责任人,负责督查本单位特色专业建设,每学期至少集中组织检查一次。
2.学校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为特色专业建设创造条件和提供相关服务。
3.学校设立特色专业建设专项经费,通过大力扶持和政策导向,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投身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为特色专业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沈阳化工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申报书/myfile/file/20160316/20160316113760696069.doc
教务处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抄报:校领导
抄送:各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