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布)
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务〔2016〕18号 签发人:汪滢
关于举办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了鼓励青年教师快速成长、脱颖而出,学校决定举办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检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增进青年教师相互交流,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二、竞赛组织
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校工会组成"青年教师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大赛活动中的组织事宜;教务处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学校聘请专家组成校"青年教师技能竞赛评审委员会",担任大赛评审工作。
三、竞赛内容
教学技能竞赛规定时间为15分钟。
授课要求: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设计科学合理,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用普通话授课,语言清晰、准确、生动;教学理念先进、特色鲜明、感染力强;多媒体技术应用得当,板书、图表工整美观;教态仪表自然得体。(具体要求参照评分标准)
四、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拟定于五一假期之后,具体时间、地点教务处将另行提前通知。
五、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六、竞赛实施与奖项设置
竞赛按文科类、理工类两个组分别进行。
文科类、理工类各设一等奖(参赛选手的10%)、二等奖(参赛选手的20%)、三等奖(参赛选手的30%)。
七、报名要求
各学院(系)以部门为单位将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报名表(纸介十份+电子一份)、汇总表(纸介一份+电子一份)于4月26日11:00之前送交教学科。
评审标准及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联系人:石满祥 电话:89388456
各院系要深刻认识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展现风采、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的积极作用,认真组织本部门青年教师参加竞赛。
附件:1.沈阳化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
2.沈阳化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报名表
2.沈阳化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汇总表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抄报:校领导
抄送:各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