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建设

教学质量与建设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质量与建设 >> 正文

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学会[2016]14号),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规划课题只设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指南(附件3),一般研究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须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1、重大攻关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重点调研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一般研究课题。着重围绕高校教改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二、课题申报及资助

1.申报数量。根据中国高教学会分配给省级高教学会的申报课题数为10项(其中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2项,一般研究课题7项)的规定,结合辽宁高校的实际,我校限申报1项,类别不限。

2.课题资助。中国高教学会对规划课题的资助标准为:重大攻关课题10万元/项,重点调研课题3-4万元/项,一般课题不予资助。

三、申报条件

1.规划课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经单位审查合格、同意申报并承诺支持规划课题研究和经费配套。

3.规划课题统一申报单位为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请材料首先由所在学校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学校受理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费用

课题申报人需交纳课题评审费200元。

六、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

2.联 系 人:李漫红

联系电话:024-89388456

电子信箱:limanhong624@163.com

附件/myfile/file/20160524/2016052415040403403.rar

教务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