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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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教学名师奖申报

发布日期:2013-05-04    作者:     来源:     点击:

(网络发布)

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务〔2013〕16号 签发人:汪滢 关于申报第九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的通知各学院(系):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3]13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第九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1.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2.已获得前八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二、申报条件1.候选人原则上需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2.受聘教授职务;3.2010~2012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其具体条件详见《辽宁省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三、申报评选程序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所在学院(系)按学校工作安排的时间要求统一向学校送交申请材料, 学校按照教育厅对我校推荐限额组织专家进行候选人评选并公示,名师申报不接收个人直接向学校申请。四、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材料1.《辽宁省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纸介版(纸介版要求二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部门印章)与电子版各一式1份;2.《辽宁省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纸介版附教学成果奖等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 一式9份,电子版一式1份;3.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一式1张。附件1、2、3电子版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二)报送时间及要求纸质申报材料请以学院(系)为单位于5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赵慧 石满祥;联系电话:024-89388456附件:1.辽宁省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2.辽宁省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3.辽宁省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四日 抄报:校领导抄送:各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