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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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沈阳化工大学教育软件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举办沈阳化工大学教育软件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年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42号)文件精神,同时推动我校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程整合,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我校决定继续举办“沈阳化工大学教育软件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学院(系)教师及教辅人员均可参赛。

二、大赛项目设置及说明

1.多媒体课程:是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根据教学设计,将特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手段有效呈现的应用软件,目的是辅助教与学,并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要求是某一学科至少一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内容、结构、进程安排和教学实施过程,包括教师、学生、教材、教学技术手段、教学制度等要素,课程必须要有整体的、全局的观念和视野。

多媒体课程为单机版,制作工具不限,表现形式为网页形式和非网页形式,单纯的教学媒体资源以及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不属于课件范畴。

(1)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

(2)报送形式:以光盘形式报送,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网页形式作品可用通用Web浏览器浏览。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

2.网络课程:是指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课程的完整教学内容及实施教学活动的总和。参评作品应体现网络资源共享、互动交流等特性,帮助使用者进行自主探究、答疑讨论、协作学习等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并能够对教学过程与教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与管理。

(1)制作要求:将教学内容以多媒体形式表现在网页上, 即对教案中的文本、动画、图表、视音频等做合理的设计和布局;应满足在因特网上实时运行的基本条件,如: 安全、稳定和快捷等。

(2)报送形式:在参赛作品登记表中注明课程网址、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如有其他说明可另附页。相关文档电子版(包括参赛作品登记表、说明文档等)以光盘形式上报。

3.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与通信技术设计开发的,支持或辅助学生、教师和管理者完成特定教育教学任务的工具类软件系统。包括课件制作工具、学生自主学习工具软件、教学平台、教育管理平台、教育教学评价系统、教育教学资源管理系统、仿真实训软件等。

(1)制作要求:应具有明确的教育教学设计目标,符合教学需要和学习者特征,具有教育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应提供软件设计说明文档及使用说明文档。在目前主流的计算机环境中运行正常,满足安全、稳定和快捷的要求。应提交模拟演示(3~5分钟,主要功能操作演示)、应用案例和使用报告。

(2)报送形式:单机版以光盘形式报送,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网络版应在参赛作品登记表中注明平台网址、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如有其他说明可另附页。相关文档电子版(包括参赛作品登记表、软件设计说明文档、使用说明文档等)、模拟演示以光盘形式上报。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如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创作且未正式公开出版,不得与历届大赛获奖作品结构雷同、内容相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2.参赛作品中引用的图文等资料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由参赛作者承担责任。

3.参赛作品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参赛作品要独立于原开发环境运行,不需安装,无病毒。

4.参赛作品的片头应出现规范的课程名称,并标出“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参赛作品”字样。作品结尾处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参赛作品的所有文件均存放于以“课件名称+作者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

5. 每件参赛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8人,多人合作须注明作者先后顺序。

四、评审标准

各参赛项目的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五、参赛办法

本次比赛由各学院(系)进行初评,并将参赛作品、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在此基础上推荐若干作品参加辽宁省教育软件大赛。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5月31日

联系人:赵慧、周洋

联系电话:89388456

附件1:评审标准

附件2:沈阳化工大学教育软件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沈阳化工大学教育软件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