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一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164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请各学院(系)成立工作小组,对填报专业介绍、师资、学生、项目等数据及文字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5月29日之前完成专业内容信息填报。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一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数据填报指南(专业用户)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表(第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