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3〕228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13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系)申报专业负责人认真学习《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3〕228号)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组织好本单位新专业申报工作;
2. 省教育厅根据全省专业布点数、在校生规模和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统计的近三年就业率等情况,提出了建议高校暂缓申请设置专业名单(见附件5),请各学院(系)结合实际,原则上不要申请设置列入名单中的专业。
1. 部门申报汇总表(附件1、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附电子版;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4),纸质一式五份,附电子版;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