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布)
沈阳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务〔2014〕42号 签发人:汪滢
关于开展第九届基础课程名师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了促进学校基础课程领域的改革与发展,结合往届基础名师奖评选情况,学校决定继续开展基础课程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见《沈阳化工大学基础名师奖评选办法》。
二、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办法、符合条件的老师自愿向所在部门申报。
2、各学院(系)在学校评选办法框架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严谨”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基础名师奖材料认定及推荐排序具体实施细则,各学院(系)制定的细则不能与学校文件相冲突,不能私自放宽条件。细则中特别需要说明教学论文与科研论文的区分认定,教材编写中总主编与分册主编的区分认定。
3、各学院(系)对本部门的推荐排序结果及申报人的原始佐证材料在本部门内公示。
4、各学院(系)将公示无异议的部门推荐排序汇总表、申报人申报表及典型佐证材料原件送交教务处。
5、教务处对各学院(系)上报名单汇总,全校公示。
6、教务处、人事处牵头成立学校第九届基础课程名师奖评选委员会并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示。
7、学校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1、各学院(系)制定的本部门基础名师奖材料认定及推荐排序实施细则纸质一份,盖部门公章;
2、各部门推荐排序结果公示经过及结果无异议说明纸质一份,盖部门公章;
3、各部门推荐参评第九届基础课程名师奖推荐排序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
4、申报表一式十份(纸质并双面打印);
5、申报人典型佐证材料原件。特别说明:教学成果奖证书、课题结题证书,论文、教材等佐证材料,分类上交典型代表1-2份,有效时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1日。
三、申报时间
请各院(系)以部门为申报单位,于11月14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到教务处。评选办法及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版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联系人:赵慧石满祥电话:89388456
二Ο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抄报:校领导
抄送:各二级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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