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数据材料核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4]137号)要求,学校决定进行本科专业信息填报数据核查工作,请各学院(系)认真学习省文件精神,对专业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核查,并由院长(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见附件)。于11月17日11:00之前将确认书加盖公章送交教务处教学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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