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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2)期末考试监考、班车、巡考安排  

发布日期:2015-07-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次考试采用交叉监考安排,请各学院、系任课老师及教学干事认真核对、落实各科考试监考考务工作

1、考试时间:

各学院(系)二级考试课的考核在2015年07月13日~16日进行;

全校一级考试课的考核在2015年07月17日,2015年07月20日~2015年07月24日进行。

2、考试地点:景唐楼、瑞师楼、敬仲楼、通明楼、应星楼、思远楼(原1、3、4、5、6号教学楼及综合楼)。

3取试卷时间地点:监考教师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答题纸;

考场在敬仲楼、通明楼、应星楼(原4#、5#、6#教学楼)的统一到通明楼(原5#教学楼) 316室领取试卷、答题纸;

考场在瑞师楼(原3#教学楼)的到瑞师楼(原3#教学楼) 214室领取试卷、答题纸;

考场在景唐楼(原1#教学楼)的到景唐楼(原1#教学楼) 315室领取试卷、答题纸;

考场在思远楼(原综合楼)的到思远楼(原综合楼)302室领取试卷、答题纸。

4、违纪登记地点

考场在敬仲楼、通明楼、应星楼(原4#、5#、6#教学楼)的统一到通明楼(原5#教学楼) 316室登记违纪信息;

考场在瑞师楼(原3#教学楼)的到瑞师楼(原3#教学楼) 214室登记违纪信息;

考场在景唐楼(原1#教学楼)的到景唐楼(原1#教学楼) 315室登记违纪信息;

考场在思远楼(原综合楼)的到思远楼(原综合楼)302室登记违纪信息。

5、考试结束后到领取试卷的地点进行封卷。

6、考试时间有冲突的考生请提前两天到教务科登记,并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

/myfile/file/20150701/20150701094327652765.xls监考安排

/myfile/file/20150701/20150701094213251325.doc班车安排

/myfile/file/20150701/20150701094379837983.doc考务安排

/myfile/file/20150701/20150701094384978497.doc巡考安排